博彩导航

师资队伍
  • 通知公告
  • 全职教师
    1. 正高级职称
    2. 副高级职称
    3. 中级职称
    4. 行政人员
  • 柔性人才
  • 人才引进
  • 相关下载

关于做好第八轮非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   已浏览:179次 更新日期:2023-05-27

各有关老师:

根据第八轮岗位聘任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就做好本轮岗位聘任管理岗位、专职党务工作者、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等非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聘任范围

机关及直属单位等的各类岗位;学院、校设科研机构的管理、专职党务工作者、一线专职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后勤实体和下属校办企业各类岗位的聘任工作由后勤管理处和资产经营公司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

二、岗位及岗位说明书

(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各类岗位及岗位说明书见附件1

(二)学院、校设科研机构的非教学科研岗位说明书见附件2

三、辅导员岗位聘任政策

(一)辅导员聘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2.中共正式党员;

3.全校事业在编人员;

4.除原在岗辅导员外,其他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除原在岗辅导员外,其他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且硕士以上学位;

6.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有学生干部经历;

7.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二)辅导员聘岗原则

1.保持辅导员队伍相对稳定。严格落实《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宁大党〔202251号)的有关规定,辅导员在岗工作满4年方可转聘到学校其他岗位。

2.促进辅导员队伍有序流动。凡符合主管岗位聘任条件的辅导员转聘至其他学院的主管岗位继续担任辅导员,原则上需尊重辅导员个人发展意愿。为保持学生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辅导员缺岗一半以上的学院,该学院辅导员原则上不予转聘至其他学院的同职级辅导员岗位。按校区招聘的辅导员工作未满4年校区间不流动。

3.符合条件的辅导员转聘到学校其他非辅导员岗位或转聘到其他学院继续担任辅导员,须向学院党委(总支)提出转岗申请,填写转岗申请表,经学院审批后报学校党委学工部审批。

4.校内其他岗位人员有意向转聘到学院担任辅导员的,由学院初试审核,由党委学工部统一安排面试,并最终确定人选。

5.辅导员一般聘任在专业技术岗(学生思政或教师系列的其他学科),纳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同时,可根据学校管理岗位聘任、晋级等有关条件规定,竞聘或晋升相应的管理岗位等级;其聘任在专职辅导员年限,可同时计入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年限。

(三)辅导员的具体聘任工作根据学校党委学工部发布的有关通知执行。

四、实验技术岗位聘任要求

(一)实验技术人员由各单位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要求组织聘任。

52631日,各单位布置岗位聘任工作并进行资格初审。

61日,各单位把经审核后拟聘实验技术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62日上午11:00前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审核后,统一交人事处。

联系人:黄锐远 联系电话:87600015

五、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530日下午16:00前,管理、专技、工勤岗位应聘者填写《第八轮岗位聘任应聘表(管理、专技、工勤)》(见附件4),一线专职辅导员、专职党务工作者应聘者填写《第八轮岗位聘任应聘表(辅导员、党务)》(见附件5),并递交到应聘岗位所在单位。其他专技岗位人员的电子版统一发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统一交至周嵘老师;辅导员的电子稿统一发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统一交至217办公室洪松老师;管理岗位、专职党务工作者的电子稿统一发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统一交至学院209王丽琳。

(二)531日起,各单位做好资格审查、组织面试答辩(或其他选人方式)。资格审查时,对条件的把关既要符合岗位说明说中所提的要求也要符合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61日前,机关及直属单位、非学科性学院、校医院确定各类岗位拟聘推荐人选;学科性学院、校设科研机构确定管理、专职党务工作者、一线专职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拟聘推荐人选。

(四)62日上午1100前,各单位将《第八轮岗位聘任拟聘(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6)和空缺岗位的“岗位说明书”纸质稿、电子版交人事处405办公室。

(五)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在涉及人财物等重要岗位上长期(一般指满三轮聘期的)工作的人员须轮岗。根据宁大党〔201850号文件第六十四条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二章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层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聘用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监察)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相关人员在聘岗时应注意回避。


人事处联系人:肖丽 电话:87600230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学院和科研机构非教学科研岗位说明书

2.机关和直属单位岗位说明书

3.第八轮岗位聘任实验技术岗位拟聘(推荐)人选汇总表

4.第八轮岗位聘任应聘表(管理、专技、工勤)

5.第八轮岗位聘任应聘表(辅导员、党务)

6.第八轮岗位聘任拟聘(推荐)人选汇总表



宁波大学岗位设置与聘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526


通知公告
学院博彩导航 - 网站新版 - 正文
关于做好第八轮非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 已浏览:次 更新日期:2023-05-27

各有关老师:

根据第八轮岗位聘任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就做好本轮岗位聘任管理岗位、专职党务工作者、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等非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聘任范围

机关及直属单位等的各类岗位;学院、校设科研机构的管理、专职党务工作者、一线专职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后勤实体和下属校办企业各类岗位的聘任工作由后勤管理处和资产经营公司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

二、岗位及岗位说明书

(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各类岗位及岗位说明书见附件1

(二)学院、校设科研机构的非教学科研岗位说明书见附件2

三、辅导员岗位聘任政策

(一)辅导员聘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2.中共正式党员;

3.全校事业在编人员;

4.除原在岗辅导员外,其他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除原在岗辅导员外,其他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且硕士以上学位;

6.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有学生干部经历;

7.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二)辅导员聘岗原则

1.保持辅导员队伍相对稳定。严格落实《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宁大党〔202251号)的有关规定,辅导员在岗工作满4年方可转聘到学校其他岗位。

2.促进辅导员队伍有序流动。凡符合主管岗位聘任条件的辅导员转聘至其他学院的主管岗位继续担任辅导员,原则上需尊重辅导员个人发展意愿。为保持学生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辅导员缺岗一半以上的学院,该学院辅导员原则上不予转聘至其他学院的同职级辅导员岗位。按校区招聘的辅导员工作未满4年校区间不流动。

3.符合条件的辅导员转聘到学校其他非辅导员岗位或转聘到其他学院继续担任辅导员,须向学院党委(总支)提出转岗申请,填写转岗申请表,经学院审批后报学校党委学工部审批。

4.校内其他岗位人员有意向转聘到学院担任辅导员的,由学院初试审核,由党委学工部统一安排面试,并最终确定人选。

5.辅导员一般聘任在专业技术岗(学生思政或教师系列的其他学科),纳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同时,可根据学校管理岗位聘任、晋级等有关条件规定,竞聘或晋升相应的管理岗位等级;其聘任在专职辅导员年限,可同时计入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年限。

(三)辅导员的具体聘任工作根据学校党委学工部发布的有关通知执行。

四、实验技术岗位聘任要求

(一)实验技术人员由各单位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要求组织聘任。

52631日,各单位布置岗位聘任工作并进行资格初审。

61日,各单位把经审核后拟聘实验技术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62日上午11:00前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审核后,统一交人事处。

联系人:黄锐远 联系电话:87600015

五、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530日下午16:00前,管理、专技、工勤岗位应聘者填写《第八轮岗位聘任应聘表(管理、专技、工勤)》(见附件4),一线专职辅导员、专职党务工作者应聘者填写《第八轮岗位聘任应聘表(辅导员、党务)》(见附件5),并递交到应聘岗位所在单位。其他专技岗位人员的电子版统一发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统一交至周嵘老师;辅导员的电子稿统一发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统一交至217办公室洪松老师;管理岗位、专职党务工作者的电子稿统一发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统一交至学院209王丽琳。

(二)531日起,各单位做好资格审查、组织面试答辩(或其他选人方式)。资格审查时,对条件的把关既要符合岗位说明说中所提的要求也要符合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61日前,机关及直属单位、非学科性学院、校医院确定各类岗位拟聘推荐人选;学科性学院、校设科研机构确定管理、专职党务工作者、一线专职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拟聘推荐人选。

(四)62日上午1100前,各单位将《第八轮岗位聘任拟聘(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6)和空缺岗位的“岗位说明书”纸质稿、电子版交人事处405办公室。

(五)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在涉及人财物等重要岗位上长期(一般指满三轮聘期的)工作的人员须轮岗。根据宁大党〔201850号文件第六十四条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二章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层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聘用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监察)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相关人员在聘岗时应注意回避。


人事处联系人:肖丽 电话:87600230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学院和科研机构非教学科研岗位说明书

2.机关和直属单位岗位说明书

3.第八轮岗位聘任实验技术岗位拟聘(推荐)人选汇总表

4.第八轮岗位聘任应聘表(管理、专技、工勤)

5.第八轮岗位聘任应聘表(辅导员、党务)

6.第八轮岗位聘任拟聘(推荐)人选汇总表



宁波大学岗位设置与聘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526


通知公告
全职教师
正高级职称
副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行政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