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公告
作者: 已浏览:120次 更新日期:2024-04-15
宁大经审字〔2024〕02-08号
根据《宁波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宁大政〔2017〕173号)文件精神和经学校党委会审定的2023年度审计计划,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将对郑荣跃同志任宁波大学博彩导航
院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和延伸审计有关单位。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以郑荣跃同志任博彩导航-博彩平台网址大全
院长期间单位财务收支、重大经济活动决策等为主,重点审计2018年12月至2022年11月,重大事项或问题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2024年4月15日起。
三、举报电话:8760025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审计人员纪律: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宁波大学审计处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