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及选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 已浏览:1150次 更新日期:2023-09-15
各相关学院:
2023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定于9月13日—9月19日进行,具体安排及程序如下:
一、师生互选流程安排:
1.学院发布具备2023级硕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及其介绍,包括科研情况和研究方向等信息。
2.学院组织师生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师生互选志愿表》,在拟选导师姓名一栏中最多填写三个志愿。
3.所在学位点、学院根据双方填报情况进行确定,原则是尊重学生志愿,参考导师意见。
4.未互选成功的,所在学位点、学院在充分征求师生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5.师生互选名单一经确定,一般不得更改。
二、研究生培养计划维护流程:
1. 师生互选结束后,请各学院督促导师及学生在9月28日前完成2023级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及选课。
2.研究生个人登录系统//ehall.bocaiurl.com/yjsxkapp/sys/xsxkapp/*default/index.do提交培养计划。具体操作可详见附件2。
3学生培养计划完成后通过系统打印纸质稿交由导师签字,再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
4.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确认导师签字的学生个人培养计划表与系统中一致后,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三、学生选课安排:
学生选课是基于个人培养计划内课程进行选课,在培养计划不提交的情况下也可直接选课,如果发现某些课的教学班选不到,要先检查课程是否在个人培养计划内。相关操作要求请详见附件2。
四、工作注意事项:
1.师生互选的导师应为具备2023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教师,因联合培养等特殊情况由校外人员担任导师者,学院一般应安排一名校内导师协助有关工作,并在系统里指定第二导师。
2请各学院于9月28日前在系统中指定学生与导师的具体关系,具体操作的帮助文件将发布在工作群中。
附件: 1.《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志愿表》
2. 《研究生培养计划维护、选课操作手册》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