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搭建平台“筑巢育雏”,助力学子“展翅风华”。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第四期“展翅风华”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评定工作,鼓励学生通过开展调查研究、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项目,提升科研水平、实践能力和服务社会意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本项目的评定工作以“择优立项、资助育人”为原则,从项目的社会价值和创新意义、对学生品格塑造和素养提升的影响作用、项目可操作性和持续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评定。
二、组织机构
此项工作由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资助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学院负责配合宣传、解读发展性资助相关政策,负责指导、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负责学生申报项目的院级审核筛选。
三、资助对象
1.重点项目面向我校本科学生资助对象或有本科生资助对象参与的项目团队。
2.一般项目面向我校本科学生资助对象或由本科生资助对象参作为负责人的团队。
3.本科学生资助对象,以当学年认定建档的本科学生资助对象名单为准。
4.项目负责人须为非毕业班学生。
四、项目类别与资助标准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每年由学生发展与服务处根据当前本科生资助工作实际情况拟定并公布项目指南。重点项目全校一般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经费4000元。每个学院最多报1个重点项目。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由学生围绕德育教育、智力教育、体育教育、美育教育、劳动教育、资助育人等角度,自主选取对自身素质提高具有引导性的调查、研究、实践项目,一般项目不超过100项,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各学院可申报项目数根据资助对象比例进行分配,详见附件《一般项目学院申报数额分配表》。
五、申报开展程序
(一)项目申报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通知附件模板,登录宁大内网-发展性资助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填报(//txth.bocaiurl.com/fzxzz/xmpc)。
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选题应有明确的目标和意义,有研究开展价值,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2.学生要自主设计方案、开展项目、完成项目总结等工作。
3.每个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须有指导教师1-2名。
4.学生作为项目申报人每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参与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
(二)项目申报审核
重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审核,提交材料为:《重点项目申报表》和《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
一般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所在学院审核评定,提交材料为:《一般项目申报表》和《一般项目申报汇总表》。学院审定后,将申报表和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三)项目结题验收
1.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结题报告形式分以下三种,至少选其中一种结题:(1)资助育人活动总结报告;(2)社会实践等调研报告;(3)研究论文。结题报告不少于4000字,同时需附加提供项目活动开展相关的图片、视频、新闻报道链接等辅助材料,研究论文需附查重报告,最后将项目开展的经验与成果整理为PPT形式,在结题汇报会上进行汇报。
2.重点项目负责学生将重点项目结题报告和汇总表提交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审核。一般项目负责人将一般项目结题报告和汇总表提交所在学院审核,由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审核单位从项目的原创性、完整性、科学性、创新性、价值意义、可持续性等方面严格审核,评定结果分: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个层级,记录在《一般项目结题汇总表》中。评定“优秀”须在评语中写清评定理由,项目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可评为优秀:(1)有省市、学校媒体(宁大新闻网、宁波大学微信公众号、宁大学工微信公众号)报道;(2)在省市获奖;(3)作为论文发表;(4)评委认定的其他理由简要予以说明。
4.项目负责人或团队须以答辩会形式组织结题汇报,分享项目开展心得与个人成长体悟。重点项目结题汇报会由学生发展服务处组织;一般项目结题汇报会由项目归属学院组织。
5.学生发展与服务处最终评定年度校级优秀项目,项目成果编订成册,优秀项目个人或团队在校级平台做交流分享。
6.项目指导教师工作量及其他奖励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六、工作进度要求
(一)项目申报审核
1.学生申报:
2026年6月18日前,学生项目负责人在学校发展性资助系统(//txth.bocaiurl.com/fzxzz/xmpc)提交申报材料。
2.项目审核:
学院负责审核一般项目,于6月25日前审核提交本学院项目;学生发展与服务处负责审核重点项目,于6月30日前审核确定入选项目名单。前将纸质申报表和汇总表审核盖章后,送至锦绣活动中心313办公室,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二)项目立项与公示
2026年7月,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将确定的受助学生项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三)资金发放
1.项目立项后给予50%的资助经费,项目验收合格后发放剩余的50%资金,不合格不予发放;资助经费由学校统一发放至项目负责人学费缴费卡中;资金用于项目开展,不可挪作他用。
2.凡中途撤项、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项目审核单位可责令项目负责人停止使用资助经费,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资金,同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下一年度项目。
(四)项目结题
2027年2月25日前,学生按照结题报告模板,在发展性资助系统提交项目验收所需材料。
重点项目:2027年3月,学生处组织重点项目结题汇报会,项目团队以PPT形式现场进行汇报。
一般项目:2027年3月,学院组织一般项目结题汇报会,并在系统完成审核,以学院为单位向学生发展与服务处以邮件形式提交本学院所有项目的汇报PPT、汇报会现场照片、如有新闻报道也一并提交。
2027年4月,学生处复核所有项目完成情况,结题结果予以公示,完成后期资助资金发放。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老师
办公地点:绣山工程楼217室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876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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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6年6月10日
附件说明:
附件1-5为重点项目申报、结题所需附件。
附件6-10为一般项目申报、结题所需附件。
两种项目模版有别,填写时请留意。模板填写后转为PDF上传系统附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