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宁波大学2023-2024学年 第一学期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已浏览:1250次 更新日期:2023-10-07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为满足广大团员青年的入党意愿,积极配合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现就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工作事宜说明如下。
1.请各团支部遵照《宁波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的实施意见》(附件1)要求,统一于10月20日前完成团支部“推优”工作。
2.“推优”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2),并签署党团组织意见,并做好档案的规范保存工作。同时将汇总表(附件3)以“团支部+团组织推优入党名单汇总表”命名发送至ndjixietuanwei@163.com
3.各团支部要规范工作,在团支部开展“推优”过程中加强指导和监督,杜绝违规行为。注重工作的公平性,深入了解研究生、本科生各专业各年级学生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做好名额统筹,将推优工作作为团员青年争先创优的重要平台。
未尽事宜,请联系晏程程、黄永林
联系方式:18268654845、15514761212
附件1:《宁波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共青团员
推优入党工作的实施意见》
附件2:《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
附件3:《(团支部)团组织推优入党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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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