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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宁波大学2024届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通知

作者:   已浏览:128次 更新日期:2024-10-10

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宁大政〔2021〕110号)(附件1)(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现将博彩导航 评选2024届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4届我校授予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撰写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与评选原则

1.推荐名额:根据研究生院通知,初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数分别控制在本届毕业生数的15%和6%以内,根据学校分配指标,学院初评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

学位类型

学位授予人数(名)

最多推荐名额名)

力学

博士

8

1

力学

学术型硕士

30

1

机械工程

学术型硕士

35

2

机械

专业型硕士

195

11


、初评推荐与评选程序

1.申报资格核对:研究生秘书对照评选文件条款,初步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符合基本学术标准研究生名单”(详见附件2),如有遗漏或错误可联系谢老师。

2.申报材料上交:具有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对照评选条件在10月18日前提交申申报材料,《汇总表》中的各项科研成果须与个人推荐表保持一致。

3.学院确定初评推荐名单。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参考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评价要素(附件3),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初评推荐及打分,必要时可视情况组织答辩。同意推荐得票数超过全体委员数的1/2者方能获得推荐,初评结果根据得分高低以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排序报送

4.研究生院组织评审。研究生院聘请校内外资深专家组建评审组,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组评审并确定入选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入选数量控制在该学年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数的10%和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数的5%以内。

评审结果以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排序。

5.学校审定。研究生院将评审结果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和表决。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6.奖励发放。对最终入选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和导师,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奖励。

四、特别说明

1.《推荐表》中填报的各项成果,均应在研究生入学之后取得,且须以宁波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一排名身份公开发表或获得的与学位论文内容紧密关联的主要研究成果。

2.发表成果的认定:

(1)一般情况。国内发表以《2018版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核心期刊目录》(附件8)作为主要依据;在此范围之外发表的论文须有SCI、EI、SSCI、A﹠HCI收录证明方可被认定为A类。

(2)被列入国际期刊预警名单内的期刊不计入成果。

3.《推荐表》后须附“获得成果栏”中标注的有关成果的佐证材料(成果佐证只需复印件,由学部审核成果佐证材料的真实性),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中文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原文;

(2)被SCI、EI等收录的学术论文:论文全文、收录证明;

(3)学术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博彩导航、封底;

(4)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

(5)其他证明材料。

联系人:谢老师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574-87609961

办公室:绣山楼205办公室


学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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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宁波大学2024届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通知
作者: 已浏览:次 更新日期:2024-10-10

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宁大政〔2021〕110号)(附件1)(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现将博彩导航 评选2024届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4届我校授予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撰写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与评选原则

1.推荐名额:根据研究生院通知,初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数分别控制在本届毕业生数的15%和6%以内,根据学校分配指标,学院初评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

学位类型

学位授予人数(名)

最多推荐名额名)

力学

博士

8

1

力学

学术型硕士

30

1

机械工程

学术型硕士

35

2

机械

专业型硕士

195

11


、初评推荐与评选程序

1.申报资格核对:研究生秘书对照评选文件条款,初步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符合基本学术标准研究生名单”(详见附件2),如有遗漏或错误可联系谢老师。

2.申报材料上交:具有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对照评选条件在10月18日前提交申申报材料,《汇总表》中的各项科研成果须与个人推荐表保持一致。

3.学院确定初评推荐名单。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参考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评价要素(附件3),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初评推荐及打分,必要时可视情况组织答辩。同意推荐得票数超过全体委员数的1/2者方能获得推荐,初评结果根据得分高低以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排序报送

4.研究生院组织评审。研究生院聘请校内外资深专家组建评审组,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组评审并确定入选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入选数量控制在该学年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数的10%和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数的5%以内。

评审结果以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排序。

5.学校审定。研究生院将评审结果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和表决。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6.奖励发放。对最终入选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和导师,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奖励。

四、特别说明

1.《推荐表》中填报的各项成果,均应在研究生入学之后取得,且须以宁波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一排名身份公开发表或获得的与学位论文内容紧密关联的主要研究成果。

2.发表成果的认定:

(1)一般情况。国内发表以《2018版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核心期刊目录》(附件8)作为主要依据;在此范围之外发表的论文须有SCI、EI、SSCI、A﹠HCI收录证明方可被认定为A类。

(2)被列入国际期刊预警名单内的期刊不计入成果。

3.《推荐表》后须附“获得成果栏”中标注的有关成果的佐证材料(成果佐证只需复印件,由学部审核成果佐证材料的真实性),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中文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原文;

(2)被SCI、EI等收录的学术论文:论文全文、收录证明;

(3)学术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博彩导航、封底;

(4)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

(5)其他证明材料。

联系人: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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