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开课计划和排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 已浏览:207次 更新日期:2023-06-16
各学院:
为保证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促进研究生培养计划如期完成,现就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课分工:
1. 研究生院排课范围:全校所有研究生公共课程,主要是指全日制硕士生、博士生公共政治课、公共英语课、公共选修课。
2. 各学院的排课范围:除上述公共课之外的所有课程。
二、开课计划、课表制定工作时间安排:
1. 6月12日前,研究生院完成公共课排课工作,公布下学期全校公共学位课程开课计划。公共学位课排课时间一旦确定,一般不再更改。
2. 各学院请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落实下学期开课计划,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学时、学分、考核方式及开课学期均必须与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对新开课程需制定教学大纲。
3. 各学院把好教师任课资格关,避免出现不符合任课资格的教师上课的情况。加强新任研究生课程教师的指导工作,对首次担任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新教师,学院应有老教师全程指导,进行传帮带,研究生院将组织老师重点听课。
4. 6月13日—7月1日学院完成系统内的排课工作。学院在选择叶耀珍楼进行排课的过程中,应尽量使用本学院的优先教室,有条件的学院也可安排在自己学院上课。2023级研究生课程第2周开始授课,第一学期上课周数一般为第2—17周,学院在选择教室过程中必须验证冲突,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6月20日前尽量确保某一教室优先使用学院的排课,6月21日开始所有教室均为公共资源,有空余时间段的教室可在全校范围内自由竞争。
5. 请严格落实任课教师和教师上课周次、周学时、教师授课学时信息。如有多位老师教授同一门课程,需落实到每一位老师的上课周次、学时信息;线上教学或采用线上、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在系统中将相应时段的排课地点设为“在线教室”。请各学院间相互配合,主动协调,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内排课并完善好排课信息(未在系统内排课的不计入年度工作量)。
三、排课注意事项:
1. 全校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期周三之前晚上时间(具体开课时间及开课课程依据下学期网上选课结束后在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尽量不要在该时间段内排课。
2. 课表一经排定,上课时间以及上课地点应真实有效,原则上不能更改,并严格执行,以确保课程教学秩序稳定。
3.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精简校级会议的通知》文件精神,原则上周三下午不安排研究生课程,确保学院有序开展相关活动。
4. 现课程都采用新系统,具体开排课工作可参考附件(开课及课程管理应用管理操作指南)。
5. 课程排定后,不允许学院和任课教师自行随意变更已排定的课表。对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课的,必须严格履行调课审批手续。
6.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信息已生成,请通知学生于2023年6月12日—6月27日前进行网上重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