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第三批)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已浏览:14次 更新日期:2026-06-23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关于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结题的通知(第三批)》要求,现就我校承担的相关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我校承担的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立项项目(浙高教学会(2023)1号、浙高教学会(2024)6号文件公布)中,已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正式出版且未在第一、二批结题的项目,本次应结题项目的具体名单将通过本科教材建设钉钉群发送给各学院。
以系列教材立项的,须完成全部分册的正式出版。
尚未完成出版的立项项目,本次须提交《延期申请表》。
二、验收要求
1.出版要求:申请结题教材须在2026年6月30日前正式出版。原立项为修订教材的项目,结项时须使用新的书号。
2.作者政治素质:教材主编及参编人员须政治立场坚定,无违法违纪、师德师风及学术不端等问题。教材出版与立项时若有新增编写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党委出具的政审意见表。
3.教材内容: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课程思政融入教材编写。内容应具有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和系统性,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不得含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4.教材形式:须为新形态教材或数字教材。新形态教材须以纸质教材为载体,通过二维码等形式嵌入视频、音频、作业、试卷、拓展资源、主题讨论等数字资源,实现线上线下结合。数字教材须由正规出版单位出版并申领书号。以新形态教材立项的项目,允许采用数字教材完成结题。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老师们于2026年6月30日(周二)下午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和申请结题项目的正式出版教材 1本提交至教务办215室,电话87600379,学院统一报送学校。
1. 《验收结果汇总表》 (附件1):填写本单位推荐项目的验收初审结论(合格、不合格、延期)excel版。
2. 《延期申请表》 (附件2):需延期结题的项目填写,须经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学院盖章后提交盖章PDF版及word版。
3. 《信息变更申请表》 (附件3):教材信息如有变更(如书名更换、第一主编更换、学校更换等)须填写,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盖章PDF版及excel版。
4. 新增编写人员政审意见表(附件4):如有新增编写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党委出具的政审意见表(盖章PDF版,纸质版由学院收集保管备查)。在项目申报时已提交过政审表的编写人员,无须再次提交。
5. 正式出版的教材:1本。
四、学校汇总报送
学校将对各学院报送的验收材料进行复核汇总,统一报送至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
五、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李世晨
联系电话:87600463、696991(短号)
附件:
1. 验收结果汇总表
2. 延期申请表
3. 信息变更申请表
4. 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