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教务处 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计算机及人工智能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揭榜挂帅”的通知
作者: 已浏览:36次 更新日期:2025-12-09
各学院:
为加快构建适应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助力创新浙江建设,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类专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类专业、大学计算机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开展计算机及人工智能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揭榜挂帅”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和高等教育强省战略,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我省高质量发展需求,聚焦“卡脖子”技术背后的系统能力缺 失问题及国产化软硬件技术栈核心能力培育等,打造一批核心课程、核心教材、核心实践项目、核心师资团队,着力培养具有深厚家国情怀、宽广国际视野、卓越创新能力、精通国产化软硬件技术栈和良好人文素养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二、实施步骤
(一)发布改革清单。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类专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类专业、大学计算机课程教指委根据我省高校计算机及人工智能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需求,梳理形成计算机及人工智能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清单(附件 1)。
(二)自愿申报认领。各学院根据改革必要性和可行性,自愿申报认领。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每个板块限报 2 项,鼓励相关国家一流课程(含第三批公示)负责人揭榜。鼓励联合其他学校或相关领域龙头行业企业联合申报认领,参与单位原则上不超过 5 家。
(三)确定中榜名单。相关教指委会同人工智能及计算机领域有关专家学者,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综合考虑揭榜单位现有基础、改革思路举措和预期成效等因素,择优确定中榜名单并报省教育厅。
(四)启动改革试点。相关教指委结合中榜名单完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组建试点工作专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浙江大学本科生院)及工作组,明确改革目标、主要任务、重点举措、推进计划、责任单位和预期成果。适时发布并启动省高校计算机及人工智能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工作。
(五)督促跟踪进度。中榜单位根据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量化指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试点工作专委会将适时开展调研指导与督促督查,并结合各工作组季度例会,晾晒中榜单位改革进展情况。原则上第一批改革项目应当在2026 年 12 月底前完成,第二批应当在 2027 年 12 月底完成。
(六)总结经验成果。2026 年底前,试点工作专委会组织各工作组集中交流经验,开展中期工作总结,认定一批核心课程、教材、实践项目、师资团队。建立年度评估及动态调整机制,对不符合技术发展趋势、建设质量较差或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调整或中止。2027 年底前认定第二批核心课程、教材、实践项目、师资团队。
三、工作保障
依托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类专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类专业、大学计算机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浙江省人工智能学院、国家人工智能教材建设基地、国家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平台等,协同推进浙江省本科高校计算机及人工智能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因地制宜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动高校与产业界合作共建产教融合实践平台,深化“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 努力把“会读书的人”培养成为“会创造的人”。
四、材料报送
提交材料与时间要求:
(1)《揭榜书》(附件 2);
要求:1.提交word版;
2.“六、学校审查意见”一栏中按要求提前填写意见;
3.纸质版负责人签字;
4.纸质版“七、推荐单位承诺意见”一栏学院签字、盖章;
(2)推荐汇总表(附件3)(学院盖章)。
参与申报的老师请于12月12日11:00前将《揭榜书》(附件 2)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word版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至绣山215室,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教务处,电话:87600379。
学校联系人:董微雨,联系电话:87600417。
附件:1.计算机及人工智能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清单
2.计算机及人工智能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揭榜书
3.推荐汇总表
4.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计算机及人工智能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揭榜挂帅”的通知